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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公安局智能卡口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
栾川县公安局智能卡口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采购人:栾川县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栾川县公安局智能卡口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LCCG【2015】40号 四、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9月17日 五、变更内容: 原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七部分评标原则和方法第六小项第1条投标人具有完整本地化的售后服务网络,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为河南省内,在洛阳设有分支机构得3分(开标时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或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同时提供分支机构固定电话),有配件库(标书里须附有仓库照片)和专业技术、施工及售后人员得2分。(满分5分) 变更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七部分评标原则和方法第六小项第1条投标单位在洛阳地区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机构,承诺12个小时内能够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的,得0-2分,不符合不得分。投标单位在项目所在地(栾川地区)设有专业的委托售后服务点(须提供委托合同原件及被委托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承诺2个小时内能够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的,得3-5分,不符合不得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栾川县公安局 联系人: 吴 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139577 地址:栾川县城东新区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 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661669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金城宾馆2楼229室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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