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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商务中心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物业) |
新乡县商务中心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县商务中心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新县交代【2015】144号 二、采购人:新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招标范围: 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2号楼、3号楼、5号楼及院内保洁服务,服务期限为:自双方签订合同起27个月;(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新乡境外物业单位如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须到须到新乡市房管局备案登记;7、投标单位应具有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 8、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物业管理资格证书或注册物业管理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壹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22日— 2015年10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30,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3楼报名受理大厅(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2日上午09:00 时(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1楼开标室(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九、招标人:新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37351077 十、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77434 18137652216 十一、监督部门: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18737378997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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