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10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农业农村局新安县集中连片推进乡村振兴规划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3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新安政采磋商(2025)0010号-1 | 新安县农业农村局新安县集中连片推进乡村振兴规划编制项目 |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 | 1,26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0分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安县农业农村局新安县集中连片推进乡村振兴规划编制项目 |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 详见文件 | 120 日历天 | 符合国家、省、市或行业相关最新规定标准;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张益华、张莎莎、马会灿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计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收费金额:17,08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安县农业农村局 | 地址:新安县新城北京路农业大厦六楼 | 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729099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洛阳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东方金典天汇中心501室 | 联系人:董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529201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529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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