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信财磋商采购-2025-27-1 | 为信阳市中心医院浉河、羊山、淮滨三个院区提供污水消毒处理服务及消毒药剂 | 河南豫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二十里河办事处家居小镇信阳大别山青创中心电商小镇4号3楼301号 | 1,85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4.96分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信阳市中心医院浉河、羊山、淮滨院区污水消毒处理服务及消毒药剂采购项目 | 为信阳市中心医院浉河、羊山、淮滨三个院区提供污水消毒处理服务及消毒药剂 | 满足采购人要求且达到合格标准 | 同招标服务期限 | 满足采购人要求且达到合格标准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彭永红(业主评委)、龚海昌、尤学敏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57,40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 |
地址:信阳市四一路1号 |
联系人:彭永红 |
联系方式:1393769956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明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26楼 |
联系人:楚潇杰 |
联系方式:1873769353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楚潇杰 |
联系方式:18737693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