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新安政采磋商(2025)0058号-1 | 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石井镇2025年龙山社区道路硬化项目 | 河南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63号院园田花园13号楼1层附39号 | 75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0分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石井镇2025年龙山社区道路硬化项目 |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磋商文件内所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30日历天 | 闫淑贞 | 豫241181944140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王迎乐、曲胜利、游欢迎(业主)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参考省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收取。 |
收费金额:9,00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 |
地址:新安县石井镇 |
联系人:游先生 |
联系方式:1663798638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中德产业园6幢101室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432393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4323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