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平公资采20251006号-1 | 平顶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采购户政业务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 平顶山市蓝龙科贸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派德广场18层6号 | 616,8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2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平顶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采购户政业务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格,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年 | 合格,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王良用(业主代表)、王东花、张彪伟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中标人依据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标准规定,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
| 收费金额:10,553.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详见附件一】
2.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详见附件二】
3.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详见附件三】
4.中标人投报业绩【详见附件四】
5.中小型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五】
6.根据评标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平顶山市蓝龙科贸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7、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8、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9、(1)监督部门:平顶山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375-262759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005452110l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公安局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280号 |
| 联系人:贾先生 |
| 联系方式:1393755096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平顶山市信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和顺路中段农业银行对面四楼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1333375831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13333758318 |